刘欢生律师亲办案例
上班途中车祸是否属于工伤?该如何索赔?
来源:刘欢生律师
发布时间:2010-11-05
浏览量:749

案情:

2008年M公司员工陈某上班途中发生车祸,造成四级伤残,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向M公司提出工伤赔偿,M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,不予赔偿。理由有二:

1、不属于上班途中。陈某横穿马路行为,目的是前往路中公园健身而非前往公司上班。

2、违反M公司考勤规定,迟到1小时以上属于旷工,即便到公司也不算上班。

刘律师分析:

对1:上班途中不应狭隘理解为从家到公司的路途,它应当包括从家以外的地方,比如本案的公园,前往公司路途。

对2:工伤赔偿不追究员工是否有过错。即便员工违反公司规定、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等等,均不影响工伤认定。除非是自残、触犯刑法等。

据此,陈某属于工伤,M公司应当赔偿。

但是,由于M公司一直没有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从未交纳工伤保险费,也未办理工伤保险,仅仅办理了商业保险,保额2万。

刘律师分析:

商业保险不排斥工伤保险,陈某得到商业保险保额情况下,仍然可以向M公司提出工伤保险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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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欢生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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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欢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和为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5*********7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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